为切实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治国方略和“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学术研究水平及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学校决定设立“德州学院科研突出成就奖”,表彰为我校的科学研究事业作出突出成就的人员。奖励额度为1万元。 获“德州学院科研突出成就奖”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德州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职务专利)授权1项(含)以上。 2.
为实现我校“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内涵发展为主,适度扩大外延,以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突破口,尽早建成德州大学”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科研与学科建设方向、目标和任务,打造优势特色学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 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现就加强科研与学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重要性 我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加大科研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科研计划管理,既要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又要结合我校特点,其指导思想是: 1.学校鼓励教学和科研人员,积极承担国家各级各类科学基金、高科技攻关、人文社会科学等研究项目;多层次、多渠道争取研究经费。 2.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门类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鼓励我校各单位和教师进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调动科研积极性,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特制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学术交流活动为: 1.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或与校外单位共同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和地方性学术会议; 2.本校教师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 3.我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或合作研究; 4.本校各单位组织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两个中心”的建设,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高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办法”的总体精神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长期稳定地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形成先进的科研、教学基地,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设立相对稳定、确有特色而又精干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 学校的科研机构以进行科学研究为主,通过提高科学水平,增强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能力
为了督促和加强我校科学研究成果的管理,逐步实现成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鼓励和调动教学研究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优秀的科研成果,及时展示我校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更好地发挥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科研成果管理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解决生产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技术问题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和科研档案管理,及时全面地做好科研成果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客观准确地编写年度《科研成果公报》,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且署名单位是德州学院的科研成果均在统计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1.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包括专著、译著、评著、点校、工具书、科普读物等);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编入“国内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名单 专业学位类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财教[2002] 6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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