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1 点击:[ 9]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就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博士青年科研人员对接产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具有一定
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详见《2018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各类研究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重点项目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规范、加强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建设,完善校院两级学术治理结构,保障分委员会在二级学院(教学部、科研机构)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德州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关于成立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和校属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强化科技在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2017年5月我厅发布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第一期)。为保持指导目录的实效性,经研究,我厅计划对《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德办发〔2012〕10号)规定,开展德州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请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评成果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科协发〔2013〕5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于近期成立德州学院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校科协),为筹办好校科协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科协第一届会员代表的产生 凡承认并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附件1)的教师、科研人员,具有相当业务水平的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以及
第一条 为了鼓励优秀教师开展具有创新性、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加快我校科研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开发工作,增强我校科研竞争实力,繁荣我校科学研究事业,特设立德州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简称“校科研基金”)。 第二条 校科研基金主要来源于: 1.学校从教育事业费或创收经费中按一定比例划拨的科研基金经费; 2.科研成果转让或其他科技活动中返还科学研究的部分; 3.国内外团体、个人捐赠的用于发展学校科学研究
第一条 德州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专著基金”),是为支持学校学术著作出版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为规范基金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著基金采取由学校每年在经费预算中专项划拨和向社会筹集等渠道解决。 第三条 专著基金资助的范围是: 1.由本校教师完成的,对国家、山东省和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校的学科建设有重要价值的学术理论著作。 2.校级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已经完成结项手续,且无出版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有利于我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加强我校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的管理,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有利于教师顺利进行科学研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指我校教师与社会有关部门、企业、行业等部门联合开展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服务等,由对方支付的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 第三条 所有科研经费必须汇入德州学院财务处指定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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