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发展学院学生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医药与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特制定本办法,内容如下: 一、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 学生党支部要求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四史,做合格党员。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用党章党规规范行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学习和工作,以推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德州学院外出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外出实习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外出实习党员的教育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医药与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特制定本工作办法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条件 (一)首要条件 1.自愿申请入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周岁,经过入党启蒙教育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经历3个月的团组织考察期(新生
加分项 内容 标准 分值 得分 基础分 (60分) 党员 义务 (6分)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分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分 密切联系群众,能够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分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基层党委预审,拟接收刘凯悦等30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拟接收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12月5日—12月9日(5天) 接访地点: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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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组织培养考察,通过党员、群众代表无记名投票推荐和团员推优,支委会讨论研究、党委审查,确定崔萌佳等38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党员后备队伍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11月15日—11月19日(5天) 接访地点:党委组织部(厚德楼9楼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基层党委预审,拟接收李萍等30名同志(28名学生,2名教职工)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拟接收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12月8日—12月12日(5天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通过党员、群众代表无记名投票推荐和团员推优,支委会讨论研究、党委审查,确定吕海雯等83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党员后备队伍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11月20日—11月24日(5天) 接访地点:党委组织部(厚德楼9楼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基层党委预审,拟接收李良旺等30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拟接收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6月6日—6月12日(7天) 接访地点:党委组织部(厚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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